权利保护声明

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浩方")通过自动链接的方式提供第三方网站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网页设计、网页编排等),自身不存储、控制、编辑、审核或修改前述被链接的由第三方登载、存储、编辑的信息内容,也不主动对信息内容对应的链接进行任何编辑、整理、修改、加工。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浩方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内容、商标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软件捆绑使用、销售。

权利通知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是某一作品的着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着作权的权利人;

2、认为浩方自动链接的第三方网站的信息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的通讯方式向浩方提交权利通知。 请注意: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着作权,浩方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为有效处理上述权利通知,请确保权利通知至少具有以下内容:

1)依法可以行使着作权的有效权属证明;

2)有效的权利人身份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

3)浩方自动链接的涉嫌侵犯合法权利的具体信息内容及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即:指网页地址或网页内的位置)以便我们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联系;

4)充分描述上述具体信息内容侵犯前述第一项的权利的理由;

5)联络方式: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6)请在权利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1.我本人为该信息内容的着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着作权的合法权利人;2.在我举报的网页上登载的内容侵犯了本人相应的着作权。3.本人确认: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请在权利通知中加入以下陈述:"我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该信息内容的着作权人,或,我已获授权,有权行使第3项中列明信息内容的着作权。"

8)请您签署该文件,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上述权利通知在浩方收到后,如果经审核确认内容完整、有效、并符合浩方的其他要求,浩方有权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不限于移除或屏蔽信息内容对应的链接。在此之前,浩方可能会通知受此措施影响的第三方或转发上述权利通知至该第三方,以便其提出反通知。如果权利通知的任何内容全部或部分缺少或无效,该权利通知将被视为无效。

反通知

浩方根据 "权利通知"移除相关信息内容之自动链接的,该信息内容的内容提供方可以依法向浩方发出关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着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反通知。为有效处理上述反通知,请确保反通知至少具有以下内容:

1)依法可以行使着作权的有效权属证明;

2)有效的权利人身份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

3)浩方已经移除其自动链接的具体信息内容;

4)充分描述上述具体信息内容不侵犯通知方权利的理由;

5)联络方式: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6)请在反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反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1.我本人为该信息内容的着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着作权的合法权利人;2.我有权或已获授权提供或刊登上述被移除的信息或内容。3.本人确认:如果本"反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请在反通知中加入以下陈述:"我保证,本反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该信息内容的着作权人,或我已获授权或依法可以使用第3项中列明信息内容。"

8)请您签署该文件,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上述反通知在浩方收到后,如果经审核确认内容完整、有效、并符合浩方的其他要求,浩方有权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不限于恢复信息内容对应的链接。在此之前,浩方可能会通知权利通知发出方,以便权利通知方与反通知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权利

通知的任何内容全部或部分缺少或无效,该反通知将被视为无效。

上述权利通知与反通知的资料和联络方式请书面邮寄至下述地址:

上海市浦东软件园二期郭守敬路498号1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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